唐政办字〔2023〕114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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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唐政办字〔2023〕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16届第3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







唐山市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国家发改委《支持唐山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和《唐山市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规划(2023-2027年)》有关要求,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唐山重要指示精神,奋力开创“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新局面,按照全市“12345”总体工作布局,以高水平协同创新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为京津冀建成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贡献唐山科技力量。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唐山建设协同创新共同体取得明显突破,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更加完善,创新创业生态更加优化,协同创新活力和能力显著增强,共建协同创新平台25个,引进京津高层次人才300人,实施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重点项目100个。每年实施投资额亿元以上京津项目200个,引进京津科技成果数量20项,吸纳京津技术合同成交额70亿元,打造应用场景创新示范项目30个。

二、重点任务

(一)协同创新平台共建行动

1.共建校院地合作示范平台。加快推动北理工唐山研究院、北京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河北省钢铁实验室、河北省机器人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重点平台建设。全面加强与中国科学院、“双一流”高校合作对接,吸引来唐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基地。〔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2.共同打造高能级研发平台。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推动市内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联合京津雄创新资源,共建一批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提升企业研发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3.共同推动公共技术平台建设。积极吸引京津地区市场化、品牌性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在唐设立分支机构或区域中心,着力建设一批研发创新、设备共享、技术转移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健全全市公共技术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4.建设新型协同创新组织。整合京津相关资源,加快建设轨道交通装备、机器人、新材料等产业创新联合体,建立“龙头企业引领+中小微企业参与+科研机构联合攻关”的协作体系。围绕特色产业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京津先进技术成果在唐山转化、产业化。〔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区)管委会〕

(二)科技成果转化共促行动

5.共同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围绕精品钢铁、绿色化工、绿色建材、高端装备制造、机器人、氢能等重点领域,支持市内优势企业协同京津优势资源,共同申报实施省级、国家级重大科技专项,联合开展核心技术精准靶向攻关,协同攻克一批“卡脖子”“杀手锏”技术。〔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6.建立京津-唐山科技成果供需清单。定期征集全市企业创新需求,梳理重点产业领域的京津高校院所、创新企业、高端人才的技术成果,举办科技成果直通车、创新挑战赛、科技成果路演等供需对接活动,推动技术创新性强、应用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在唐落地转化。〔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7.健全技术交易服务平台。构建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吸引京津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在唐山设立分支机构或与本地机构开展合作,培育一批服务能力突出、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品牌服务机构。〔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8.建设中试熟化基地。面向新材料、机器人、信息技术等优势产业领域,围绕概念验证、小试中试、检验检测、数据模拟、场景应用、工艺改进等环节,推动建设一批中试熟化基地,吸引京津新技术、新成果来唐熟化、产业化。〔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三)协同创新主体共育行动

9.引进一批央企京企津企。积极承接在京央企总部及二、三级子公司或创新业务板块,聚焦“4+4+N”产业链缺失环节和重点发展领域,着力引进一批头部型和链主型的京企、津企,落地实施一批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10.实施高成长企业培育计划。开展京津高成长企业靶向招商,组织“瞪羚独角兽企业唐山行”活动,培育一批技术含量高、成长速度快、商业模式新、发展潜力大的高成长企业。〔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11.实施高技术企业跃升计划。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科技型企业倍增行动,落实京津冀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资质互认政策,推动创新资源和要素向企业聚集。实施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行动,支持领军企业牵头参与重大科技专项、重大产业技术攻关等。〔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12.实施京津高端人才引进计划。深入实施“凤凰英才”计划,面向京津招引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强化高端人才服务配套,创新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在人才引进、成果转化、创业融资等方面加大扶持,增强对京津人才的吸引力。〔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四)创新应用场景共造行动

13.建立场景创新促进中心。落实全省打造和开放创新应用场景工作部署,高标准建设唐山市场景创新促进中心,加强全市应用场景工作顶层设计,建立系统化、全流程、标杆性的场景创新工作体系。〔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4.协同打造创新应用场景。聚焦产业升级、前沿科技、城市治理等场景方向,每年征集发布30个以上具有行业推广价值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应用场景。面向京津企业、高校院所等技术供给方,发布唐山市场景清单。〔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15.组织京津-唐山场景供需对接活动。定期组织本地场景业主单位、京津技术供给方、投资人等共同参与,通过场景项目路演等供需对接活动,推介唐山重大场景机会,面向京津征集技术解决方案,推动京津新技术新成果落地。〔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16.建设一批场景创新示范区。依托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规划打造一批场景创新示范区,研究发布示范性强、集成度高的重大应用场景,推广具有首创性、带动性的新技术成果,有效带动高科技企业集聚。〔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五)创新创业生态共塑行动

17.协同打造标杆孵化载体。支持市内孵化机构联合京津地区创业投资机构、硬科技投资人、孵化器运营商等,推广“投资+孵化”等新型孵化模式,带动全市孵化行业升级,支持通过飞地模式吸引京津项目、人才、资本等向唐山集聚。〔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18.构建全链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做大做强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成长性强的京津项目。完善唐山市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为科技型企业融资、并购、重组、改制、上市提供一站式、个性化服务。〔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9.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搭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行动,提升专利的数量和质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合作,探索跨区域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推进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池。〔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20.探索区域协同创新新机制。完善区域协同创新政策,创新按税种分享、招商项目利益共享等区域利益分成机制,积极探索产业飞地、科创飞地等新型跨区域合作模式。加强区域协同对接,建立与京津的常态化交流渠道。〔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六)产业协作赛道共创行动

21.协同培育产业新赛道。围绕机器人、氢能、信息技术、生命健康等领域,聚焦核心技术与关键零部件等创新突破关键环节,加大京津龙头企业招引与合作力度,共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培育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赛道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2.推动优势产业创新发展。围绕精品钢铁、绿色化工、绿色建材、轨道交通等特色优势产业,聚焦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升级方向,鼓励企业开展协同研发、产业链条延伸合作、先进技术成果示范应用,导入一批创新资源和协作配套项目,实现产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23.共建产业协作示范平台。积极探索“创新平台+成果转化+产业孵化”的新型发展模式,支持各区县发挥禀赋优势,联合京津资源共建若干特色鲜明、资源高端、机制灵活的协同发展示范平台。〔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24.创新产业协作新模式。加快探索总部—生产基地、园区共建、整体搬迁等多元化、跨区域产业对接合作模式,引进京津产业创新资源。实施区县结对计划,推动我市各区县与京津各区县进行“一对一”对口合作,深入开展产业协同、科技协作与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引进、人才培养等专题会议,统筹指导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指导推动协同创新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点任务部署。

(二)强化责任分工

做好协同创新共同体工作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定期跟踪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推进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根据任务分工,以“表格化、清单化、数字化、责任化”推动行动计划落实。

(三)开展项目跟踪

建立唐山市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重点项目清单,对纳入清单的项目随时跟踪进展情况,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每年新纳入清单项目30项以上。各职能部门和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要落实责任,对重点项目及时提供支持和服务。

(四)做好宣传推广

建立宣传推广机制,遴选一批协同创新标杆企业、示范平台等,全方位总结协同创新发展模式和成效。注重宣传报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宣传唐山建设协同创新共同体的经验做法,提高唐山在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中影响力。





 


附件:

1.唐山市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

2.唐山市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重点项目清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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