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4〕197号《国家文物局关于钱塘江海塘海盐敕海庙段和海宁段、盐官海塘及海神庙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钱塘江北岸海塘安澜工程(老盐仓至尖山段海塘)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4-02-25 01: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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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钱塘江海塘海盐敕海庙段和海宁段、盐官海塘及海神庙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钱塘江北岸海塘安澜工程(老盐仓至尖山段海塘)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4〕197号



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钱塘江海塘海盐敕海庙段和海宁段、盐官海塘及海神庙保护区划内钱塘江北岸海塘安澜工程(老盐仓至尖山段海塘)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3〕20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钱塘江海塘海盐敕海庙段和海宁段、盐官海塘及海神庙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钱塘江北岸海塘安澜工程之(老盐仓至尖山段)提标加固、堤脚加固、旱闸改造项目。暂不同意谈家埭闸站改建、上塘河闸前桥修建、盘头与丁坝整修、水文化与生态环境提升、鱼鳞石塘压顶修缮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优化设计方案,进一步比选迎水坡加固方案,选取与传统做法强度接近的加固材料。完善防洪墙设计方案,确保文物安全。完善景观设计,缩小地面硬化范围,尽可能采用当地传统材料和生态设计,不宜设置地雕等主题化装饰,延续质朴、自然的郊野景观。对塔山坝旱闸改造处补充开展必要考古工作。


(二)调整、细化相关子项内容。进一步明确大小盘头、塔山坝护面铺装的形式、作法,进一步优化完善闸站、闸前桥和旱闸的外观设计,评估、甄别并适当保存续用原有建构筑物,降低对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应实事求是地论证丁坝地基基础加固的必要性。


(三)根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进一步落实各项改善、减缓措施。应尽可能降低打桩振动和设备压载对文物本体的影响。补充完善全面的专项技术监测方案,补充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施工过程中诱发风险的应急处置措施,重点做好对施工过程、振动、文物本体形变的监测及后续长期监测。


(四)结合本次工程设置必要的保护标志和展示设施,加强对钱塘江北岸海塘的价值阐释。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四、谈家埭闸站改建、上塘河闸前桥修建、盘头与丁坝整修、水文化与生态环境提升、驿站等项目内容设计深度不足,应深化完善后另行报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批报审。鱼鳞石塘压顶修缮项目应编制文物保护工程技术方案另行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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